不能“只收钱不管理” 食安新规首次规范餐饮服务连锁企业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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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正值国庆、中秋双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6件醉驾以案释法案例。迅速,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26日电 受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带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的深情祝福,中央代表团各分团26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多地,继续看望慰问各族干部群众,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这批案例明确对6种不同情形的醉驾犯罪依法从重处理,进一步廓清群众的认知盲点,以提升社会公众对醉驾行为法律后果的认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醉驾犯罪发生。不管,中新网广州9月28日电 (记者 张璐)9月28日,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中国龙加字银质纪念币发行仪式(以下简称“发行仪式”)在广州市白云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图为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中国龙加字银质纪念币。郭思杰 摄  在发行仪式上,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张奎宣读了发行公告。中国人民银行9月25日正式发行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中国龙加字银质纪念币一套2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该纪念币正面图案为长...。-->  四川成都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明确,对于为逃避检查或者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连续冲撞车辆或人群等情形的醉驾行为,行为人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迅速,中新网拉萨9月27日电(白玛玉珍 杨雪敏)近日,“母亲微笑行动”公益项目再次走进西藏林芝,为90名唇腭裂患者提供免费修复手术。该项目由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主办,林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第十一批援藏工作队及林芝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协办。图为义诊现场。林芝市融媒体供图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母亲微笑行动秘书长邵敬之介绍,自2014年起,该项目在西藏已开展10次义诊,累计诊治超1000人次。此次共有1...。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屡教不改的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理。江苏常州吴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被查处,选择逃避、阻碍检查的,依法从重处理。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驾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的,依法从重处理。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明确,对于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汽车的,依法从重处理。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202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增强,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量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同时,有的驾驶员对法律和新规缺乏了解,有的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醉驾案件仍然高发频发。通过这批案例的发布,希望能够进一步引导广大驾驶员深刻认识醉酒驾驶的严重危害和法律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醉驾以案释法案例  案例说明  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首位,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行为。2023年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各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完整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人民群众守法意识增强,醉酒驾驶刑事案件案发量、起诉量大幅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同时,有的群众对法律和新规缺乏了解,有的守法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醉驾案件仍然高发频发。为加强普法宣传,让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最高检编发了6起醉驾警示案例,帮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提醒广大群众,醉酒驾驶不仅可能触犯法定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的危险驾驶罪,视情节、后果结合其主观要件还有可能触犯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的交通肇事罪和最高刑期为死刑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喻某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司法机关对血液酒精含量高,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等情节严重的案件,依法从严追诉并从重处罚。邱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曾经酒驾醉驾被查处,更不能再次醉驾,否则面临更严重处罚。丁某危险驾驶案、吴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千万不能有逃避、阻碍检查或让他人顶包的行为,否则有可能本来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因为有这些行为而入罪。黄某某危险驾驶案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勿酒后无证驾驶汽车,否则依法从重处理。  检察机关再次呼吁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为了大家出行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酒后驾驶。  01  四川成都郑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醉酒驾驶肇事后驾车逃逸,连续冲撞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郑某,男,30岁,某单位职工。  2024年6月18日7时许,被告人郑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行驶时,与同方向行驶向右侧变更车道的一出租车相撞。事故发生后,郑某驾车逃逸,途经城区主干道人流、车辆密集区域,连续实施逆行、闯红灯、超速等违章行为。当郑某驾车逃逸至锦江区人民南路与滨江西路交叉路口时,再次与两辆小型汽车相撞。为摆脱受损车主拦截,郑某驾车继续逃逸,后与现场两辆受损车辆再次相碰后逃离现场。当日11时许,郑某接民警电话通知后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鉴定,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6mg/100mL。郑某负两次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郑某赔偿三名受损车主损失并取得谅解。  【处理结果】  2024年6月27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郑某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对郑某批准逮捕。同年9月10日,该案移送锦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郑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途经城区主干道车辆和人流密集区域时,置道路公共安全于不顾,连续实施逆行、闯红灯、超速等违章行为,并驾车连续冲撞正常行驶车辆后,继续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行驶距离达20余公里,严重危及沿途车辆及行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郑某的行为同时符合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同年10月24日,检察机关依法对郑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同年11月5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判决郑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警示意义】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本案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醉酒驾驶不仅可能触犯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期为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行为恶劣、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交通肇事罪(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刑期为死刑)等更重的罪名,面临更重刑罚。对于那些为了逃避检查或者肇事逃逸过程中有超速、逆行等违章驾驶行为、连续冲撞车辆或人群等情形的醉驾行为,危害不特定多数人安全,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放任态度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02  北京喻某某危险驾驶案  ——对情节恶劣的醉驾行为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基本案情】  被告人喻某某,男,25岁,个体户。  2025年2月10日18时许,被告人喻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汽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路五里店路北口至程庄路北口段时,与前方等待红灯的出租车发生追尾事故,致两车受损,二人商议调头后在路边具体协商赔偿事宜。但喻某某调头后未停车而是自东向西驾车逃逸,期间又与另一小型客车相撞,致两车受损,后喻某某弃车步行逃离现场,被民警在事故现场附近的酒店停车场查获。经鉴定,喻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mg/100ml。喻某某负两起事故全部责任。喻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已赔偿事故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喻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32mg/100ml,属于一般不适用缓刑的从重情节。考虑到其醉酒程度深,案发时间段为下班高峰,案发地人、车较多,喻某某驾车先后造成两起交通事故均负事故全部责任,为逃避处罚逃逸,尽管喻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但综合全案证据情况,喻某某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大,应当依法从严从重处理。2025年2月24日,检察机关以喻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喻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建议不适用缓刑。同年3月17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喻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警示意义】  饮酒一分醉,驾车千分险。本案提醒广大驾驶人员,酒后驾车危害大,极易发生事故,危害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司法机关对于血液酒精含量高,醉酒程度深,造成交通事故且逃逸的醉驾行为人,依法从严追诉并从重处罚。  03  浙江杭州邱某危险驾驶案  ——对酒驾醉驾的再犯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邱某,男,34岁,个体户。2023年6月22日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25日晚,被告人邱某在杭州市余杭区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上路行驶,途经良睦路、文一西路等路段,20时27分许,在西湖区文一西路和龙章路路口处被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湖大队民警查获。经鉴定,邱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1mg/100ml。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邱某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但其二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过行政处罚,具有“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规定的从重情节,构成危险驾驶罪。2024年12月27日,检察机关以邱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31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邱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三千元。  【警示意义】  不犯不罚,再犯从严。该案提示广大驾驶人,如曾因酒后驾车被查获或者被行政处罚,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刑事处理的,更加不能继续酒后驾车。对于酒驾醉驾再犯,构成犯罪的,从重处理,并将面临判处实刑的后果。  04  江苏常州吴某危险驾驶案  ——醉驾被查处不配合依法检查的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吴某,女,30岁,无业。  2024年12月4日23时43分许,被告人吴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沿常州市武进区常武路西侧主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定安路路口北侧段,发现前方十余米处民警设卡检查,吴某驾车立即向右掉头进入辅道向北逆向行驶。此时在常武路古方路口警戒的一辆警车在该辅道往南行驶准备拦截,吴某所驾车辆避让不及撞到警车车头。吴某随即又继续驾车向左转弯进入古方路往西行驶了约1公里,在花园街人民路路口南侧被警车追踪拦截停下。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8mg/100ml。案发后,吴某赔偿警车维修费人民币17800元。  【处理结果】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没有十五种从重处理情节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本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吴某酒后驾车,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1.8mg/100ml,但其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检查,驾车逃跑并撞击到警车,存在“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且其驾车逃跑中撞到拦截警车,属于“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2025年4月24日,检察机关以吴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4月30日,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决吴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警示意义】  醉驾被查,千万别跑。驾驶员饮酒后驾车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有配合检查的义务,千万不能因一时不理智选择逃避、阻碍检查,轻则因有逃避、阻碍依法检查情节而构成危险驾驶罪,重则还可能构成更严重的妨害公务罪或者袭警罪,面临更重刑罚。  05  上海丁某危险驾驶案  ——醉驾让他人顶包的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丁某,男,46岁,务工人员。  2024年6月20日21时30分许,被告人丁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上海市奉贤区东海路其住宅附近下车,为便于停车欲移动路边路锥时,遇民警执勤检查盘问,其谎称自己系路人,否认驾驶过该车辆,民警遂排查邻近住宅业主,丁某之妻贺某某在排查过程中到场,冒充自己系车辆驾驶员,丁某未予以否认。后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证实系丁某驾驶车辆,于次日凌晨对其做呼气测试和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经鉴定,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mg/100ml。  【处理结果】  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没有十五种从重处理情节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本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虽然不满150mg/100ml,但是其在被查获时谎称自己系路人,并在其妻子到场后主动顶包过程中未予否认,因其否认自己系车辆驾驶员、现场拒绝做呼气测试,妨害公安机关开展相关侦查工作,导致呼气测试及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延迟三个多小时,应认定为“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从重处理情节,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4年8月1日,检察机关以丁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2024年8月7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决丁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鉴于贺某某与丁某系夫妻关系,对丁某当日是否饮酒并不明知,其临时顶包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对其开展批评教育。  【警示意义】  顶包行为,害人害己。遇到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如实陈述事实是法律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驾驶人酒后否认自己驾驶车辆,让亲朋好友作虚假陈述或找人顶包等,都属于逃避法律追究的从重情节,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包庇罪等严重犯罪。  06  广东湛江黄某某危险驾驶案  ——醉酒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汽车从重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黄某某,男,40岁,自由职业。  2024年3月9日3时30分许,被告人黄某某(持C2驾驶证)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手动挡汽车)在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绿塘北九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在经过绿塘北九路盛源水产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向后溜车,碰撞同向行驶的小型汽车,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黄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67.07mg/100ml。黄某某承担该次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黄某某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方损失并获得谅解。  【处理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黄某某所驾驶的小型汽车属于手动挡小型轿车(需持有C1类驾驶证才能驾驶),与黄某某所持的“C2”类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属于“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情形,应依法从重处理,且一般不适用缓刑。2024年8月27日,检察机关以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同年9月5日,霞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警示意义】  本案提醒广大群众,未取得汽车驾驶证不得上路驾驶汽车,更不能酒后无证驾驶,否则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即使有汽车驾驶证,也要与准驾车型相符方能上路行驶,如持有C2驾驶证的驾驶人仅能驾驶自动挡小型汽车,而不能驾驶手动挡汽车,否则同样从重处理。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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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李静  发于2025.9.29总第120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1935年年底,一个冬日的下午,林徽因已经在梁思成的办公室连续工作三个小时。那一年,她和梁思成在山东曲阜考察了孔庙建筑群,并沿胶济铁路途经历城、章丘、临淄、益都等11个县,寻找散落山涧旷野的“文化瑰宝”。归来后,有大量案头工作。此刻,里间只有她一个人,窗户正好可以俯瞰天安门的院子。  “现在是五点三十分。夜幕开始降临,宛如一只银色的飞鸟。整座庭院一片青白,好似落了雪。”这是林徽因眼中,冬日的北平,但是风物的静美无法拂去心头的忧愁,工作间隙,她给好友费慰梅、费正清夫妇写了一封信:“正清,你看,如此美好的景物呈现在我眼前,我内心却感到强烈的不适与厌倦,喉咙尤其沉重,仿佛被一团东西噎住,令我窒息。”-->  在东北大学建筑系任教时经历过“九一八事变”的林徽因,又在1935年目睹“华北事变”,巨变迫近,她的心没法不沉痛。此后的十几年,她在战乱、贫病和一路的撤退逃难中,把自己的所见、所思、所感、所忧尽数写入信件,倾吐给美国的挚友费慰梅、费正清夫妇。尤其费慰梅,是林徽因一生的密友。  后世的文艺作品,惯于津津乐道她少女时期的美貌、才情和感情逸事,事实上,颠沛流离是林徽因短暂人生的主要内容。  在她离世七十载后,今年7月,林徽因的这批英文书信由人民文学出版社首次出版,以中英文对照形式收录于《林徽因全集·英文书信卷(一九三五—一九四〇)》。  “她肯定不是什么女神”  翻开书信的影印版,于葵耐心辨认着一行行潦草的手写体英文,有些信纸非常小,字只能更小,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写不下了画个箭头,又挂到最上面;有些在正文边栏或空白处找块地方,又挨挨挤挤写好几行;还有些不是信纸,纸张质量不好,字迹难以辨认。“抗战时期条件艰苦,纸张宝贵要节省着用,现在誊录就很困难,翻译更考验水平,需要熟悉林徽因的文体,忠实她的语境。”该书编著者、林徽因的外孙女于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所以目前仅出版了书信中1935—1940年的部分,1941—1948年的书信亦将后续出版。  横跨十几年的书信信息量很大,不仅详细记录了中年林徽因的人际交往、家庭生活、思想观念和家国情怀,也以林徽因的个人视角,呈现了她所处时代的社会面貌、重大事件以及知识分子的生存和思想状况。这些通信,都被费氏夫妇细心珍藏,哪怕经历诸多离乱,见证许多更迭。20世纪70年代中美建交后,他们把数百封信件的影印版分别交给林徽因的孩子梁再冰和梁从诫。  20世纪90年代,梁从诫曾经撰写了介绍林徽因的文章并在选编《林徽因文集》时摘用过其中的一部分信件。梁再冰曾于林徽因诞辰100周年纪念日之际,第一次提笔为母亲撰写文章《我的妈妈林徽因》。“平日里妈妈梁再冰不常提及自己的家世——外公梁思成忠告她‘最难为名父子’,鼓励孩子自食其力。”于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记得,在外婆去世数年后,太婆(林徽因的母亲何雪媛)托人送来一只皮箱,里面装着外公外婆的老照片和日记、手稿。幼时,这些内容多被斥为“四旧”,也没人懂这些资料的珍贵,但外婆那秀丽的面容、优雅的四合院院落、典雅的服饰,以及书写在照片旁边娟秀的小楷字,一幅幅深深地印在了她的脑海中。年岁渐长,她才明白其中的意义:“有时感觉外面一些谈论林徽因的书刊‘离她甚远’,她当然是一个精彩的人物,但肯定不是什么女神,而是有血有肉、非常接地气且烟火气十足的一个人。”  2024年,为纪念林徽因诞辰120周年,于葵根据家族留存史料撰写了《山河岁月:回望林徽因》一书,她想把真实可靠的史实告诉真正关心林徽因的人,林徽因最可贵之处正在于她的“真”。于葵写此书时,觉得唯其如此,才对得起外婆。书中引用了一部分林徽因的英文书信内容,在为这本书担任责编时,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王一珂感觉这批英文书信极有价值:“无论对于研究林徽因还是研究抗战史或是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心路历程,都是一套珍贵且独一无二的史料,如果它们不存于世,也就罢了,既然还在,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出版。”  于葵对翻译编辑出版这些书信也颇有些顾虑,“这些信件毕竟是外婆和朋友以及闺密的私人通信,尊重前辈们的私人空间的同时,我也深受外婆那些‘掏心窝子’的话语的触动,也正是因为这点,写作中我感到这批信件的分量之重,它们的真实性无可比拟,别人再怎么替她说,不如去听听她自己怎么说”。  由于历史原因,费正清夫妇回复林徽因、梁思成的信件绝大部分未能保存,现存只见零散数页费氏夫妇自己的誊录,而无法成为一段频繁来往的历史性书信记录。“不然,两相对照,一定很有意趣。”王一珂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林徽因绝大部分手稿(包括文学、建筑代表作及大量中文书信)也未能保存,现存少量中文手稿亦零散不成系统。  幸运的是,林徽因与梁思成写给费慰梅、费正清的英文书信手稿在费慰梅整理下得以完整保存至今。从长篇打印稿到巴掌大纸片上的寥寥数语,包括那些李庄时期随手“涂写”的粗糙纸片,都被费慰梅装订成册。为保留林徽因的信件,费慰梅还多次将这批书信誊写。  在为书信出版做编辑、校对的过程中,王一珂时常被林徽因蓬勃的感情以及勇敢直率的表达打动。徐志摩去世后,林徽因公开发表的悼念都克制内敛,但是面对朋友,她表达了真实的思念,称他为“最亲爱的故友徐志摩”,认为“他所做的、所为之奋斗的事业远比他讲的要多得多”,坦言“在那些左右逢源、明智理性的人中,他是一股清流”。那些在战争爆发后,仍追求享受和个人地位的文化名人,林徽因直言不讳地表达了批评。当费慰梅抱怨丈夫总忙于工作,她又用自己的婚姻为例子悉心安慰知己,坦诚说出从恋人变为夫妻后感受的区别:“作为妻子的爱比作为恋人的爱要更严肃,后者处于热恋状态,自然会觉得自己飘飘然走在开满玫瑰花蕾的天堂之路上。”  “哪有什么书房,她都在厨房!”  身边的朋友都爱她,乃至依赖她,在于葵看来,林徽因的魅力当然在于她丰沛的知识与思想,但不大被外界关注的,是她待人的真诚、热忱以及无微不至的“长姐”之风。林徽因是家里的长女,在她8岁时,父亲林长民又娶了一个妻子,第二任妻子生下4个儿子。复杂的大家庭里,林徽因从小就明白,有些事无法非黑即白地对待,她一面安抚备受冷落的母亲,一面帮忙照顾同父异母的年幼弟弟们。有一次三弟林恒发高烧,她抱着2岁的他,在廊子下面转悠了整整一夜。于葵感慨:“用今天的话说,外婆也是从小被锻炼出了‘高情商’。”  所以,在20世纪30年代的北平,北总布胡同3号院的“梁家下午茶”是一个富有吸引力的“公共空间”“周末好去处”。聚集了一批对文学、艺术和学术有兴趣的文人、学者,成为现代文学史的经典记忆。女主人林徽因当然是其中的核心,梁再冰对于葵回忆说,“林徽因最美的时候就是她说话的时候,充满激情,神采飞扬,每个话题她都有自己的见解,但别人关注她的时候,她也同样关注别人,是一个忠实的倾听者”。  正因如此,亲朋好友一遇到事就找她拿主意。有一次,沈从文和妻子闹别扭,妻子一怒回了苏州娘家,他找林徽因倾诉整整一上午,林徽因告诉费慰梅,自己“煞费苦心地同他交谈,骂他,劝他,与他讨论生活极其曲折,人的天性极其动人之处和遗憾之处”,末了还借给他钱买车票,去苏州找妻子面谈。林徽因是梁林两家弟弟妹妹们的长姐和长嫂,也是尽责照顾家人的主妇,人最多时,林徽因家中甚至接纳了十几位亲友同时住宿。梁思庄是她的小姑子,也是她的挚友,梁思庄丈夫去世后,梁思成与林徽因将她和女儿接来北总布家中同住,弟弟林恒也曾跟在她身边。人们习惯关注在前厅热情招待每一位朋友的她,鲜有人看到不时奔向后院处理大事小情的她。林徽因给费慰梅画过四合院的床铺图,还调皮地招呼好友:“请预订梁氏招待所。”  林徽因说:“早年的家庭争战已给我留下了永久的创伤,以致如果其中任何一丝残痕重现,就会让我再次陷入过去的厄运之中。”她偶尔也羡慕费慰梅嫁了个独生子,不必像自己这样,常常“一睁开眼就陷入了更为棘手的家庭纷争”。诸事繁杂,信中也看到心力交瘁时她向密友倾诉。  厄运很快便来了,却再也不是家庭纠纷那样简单。1937年,“卢沟桥事变”在林徽因的人生中画了一道分界线,她永远告别了北总布胡同3号的优裕生活,先到天津,再去青岛,随后辗转至长沙、昆明,最后搬迁到四川李庄,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颠沛流离。在日机对长沙的一次轰炸中,炮弹就落在距离他们临时住房大门十五码的地方,她和梁思成各自拎起一个孩子往楼梯跑,还没来得及下楼,炸弹就炸了,林徽因被抛到空中,手里还抱着梁从诫,从二楼被抛摔到地上,竟然还能完好无伤。他们奔向防空洞时,又是一轮轰炸,炮弹落在身边,他们心想这回躲不掉了,“宁愿靠拢一点,省得留下几个活着的人去承受悲剧”,所幸这颗炸弹没炸。  即便如此经历,林徽因仍然说,“不会失去勇气,在极度悲观的情况下,我们仍怀抱昂扬的希望”。一路上,他们乘坐“各种材料、也不知什么年代”生产的破旧汽车,有时十几个座位竟然塞进近30名乘客。这样逃难的途中,她那双建筑师的眼睛也没有停止发现美,她指引孩子观看“玉带般的山涧,秋日赤红的枫叶和洁白的芦苇,天上自在飘浮的云彩、古老的铁索桥”和渡船。  走到湘黔交界处的晃县时,她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发起高烧。因为大批军校学员和几班大巴旅客滞留,到处住满了人,即将露宿街头时,幸亏几个空军学员腾给他们一个小房间。她躺在床上发烧41度,旁边隔一个小门板,另一边就是小酒馆,满口脏话的赌徒、当地娼妓、运输司机、山东口音的大兵聚在一起喝酒、赌钱,他们的话飘过来,被林徽因记住,后来生动地写给费慰梅。于葵感慨:“在那样艰苦无助的日子里,重病高烧之中,她还有心去品味复杂的人生,用她那优美生动的语言记录下来。”  卧病几天,林徽因才刚刚退烧,一家人就又匆匆上路,结果破旧的长途车半夜抛锚在了荒山山顶。12月下旬的深夜里,林徽因拉着两个孩子的小手不停来回走动,借此暖一暖几乎冻僵的身体。“前一天她才退烧,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于葵推断,正是这番折腾,让她本已病弱的身躯遭受重创,在昆明,特别是到了李庄病情总暴发,林徽因彻底躺倒了。  一路奔波逃难,她也不再是北京四合院中高朋满座的沙龙主人,而是支撑家庭的妻子和母亲。梁氏一家在昆明住的房子如今仍在,见到其中一间曾被标为“林徽因的书房”,于葵参观时看到了,立刻打电话给母亲:“林徽因有书房吗?”梁再冰回答:“哪有什么书房,她都在厨房!”  那时候,林徽因常常一个人背一个大背篓,把一家人一周的菜在赶集时全背回来。上有老,下有小,她不得不放弃很多文学艺术的创作,来支撑这个家。在李庄时,孩子们穿得就跟狄更斯小说里的流浪儿一样,所以她要缝补那些已经补到不能再补的衣衫,她说,这似乎比让她写一章宋辽时期的建筑史还困难。她仍然在坚持和费慰梅通信,尽管“在现实面前,感情成了一种奢侈,但它不该泯灭在仅存的一线蓝天和敌人的炸弹之间”。  “终有一日我们会在某个地方重逢”  昆明郊区的龙头村,梁氏夫妇有过一段短暂的安稳日子,晃县小旅馆里结识的空军学员成了家中常客。战争开始时,林徽因几次对费慰梅说,不甘心“只是枯坐在这儿”,“必须为信仰而战,以便循着我们足迹的后来者可以享有安定的时代,成就一番事业”。林徽因说起他们结识的这批空军学员,她说既然自己不能上战场,那就要尽她所能给能上战场的空中英雄们一个家。于是这些学员成了梁家的亲人,梁思成和林徽因将他们视作弟弟,梁再冰和梁从诫唤他们为舅舅,后来,他们还作为名誉家长参加了这些小伙子的毕业典礼。  除了照顾家人,最让梁思成、林徽因操心的就是1930年在北平创立的中国营造学社,所幸学社几位重要人员逐渐在昆明聚齐,抢救古建的工作继续展开了。长久以来,林徽因都是营造学社的重要成员,遍踏荒郊野外艰辛考察,却属于不拿薪水的“编外”,如同当年拿不到建筑学位一样,既无名也无分。  16岁和父亲游学欧洲,林徽因便已经将建筑选定为自己的专业。可是那个时代,在西方,这一职业也未能接受女子,中国更是尚无建筑这一学科,建筑仅被看成劳作之事,官学儒生不屑与匠人为伍,与女子更是毫不沾边。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林徽因仍立志成为一名建筑师,为中国带回一门新的学科,孤身闯入当时还属于男人的世界。“她有‘逾矩’的胆识,放在今天,可以叫思想先锋吧。”于葵说。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建筑系不收女生,她只能迂回“斗争”,以美术专业进门,再“曲线救国”选修建筑课程,毕业时获得美术学士学位,之后又到耶鲁选修了舞台美术课程。2024年,宾大将这个迟到近百年的建筑学士学位追授给了林徽因。“我们今天推崇的跨学科,林徽因在百年前就已先行实践了。”王一珂对《中国新闻周刊》感慨,所以《林徽因全集》与任何名家全集都不同,分为建筑、美术、文学三个板块。  梁思成进入建筑行业,也和林徽因有关。当年他从清华学堂毕业正在为出国留学做准备,当他听到林徽因对建筑学专业富有新意的描述后,立刻意识到这门专业正是自己所擅长与追求的,建筑成为他们一生的事业和纽带。  战争中,贫困交加的林徽因在李庄病榻上写下了四万多字的《现代住宅设计的参考》,谈战后重建,它几乎是当时最新的建筑需求与理念。那时,全世界建筑师都在考虑战后重建以及城市规划等问题,身处偏僻乡下的林徽因与世界同步。梁再冰说:“我妈妈当时病得要死了,可躺在床上,她想的还是抗战后中国怎样建设,甚至怎样为低收入人群建设廉租房。”  战后回到北平,为了创建清华大学建筑系,重病的林徽因几乎拼尽全部气力。吴良镛回忆清华建筑系初创的情景时曾感慨:“林先生对这个系的成长操心最多”,“她躺在床上,把一个系从无到有地办起来,虽然经常卧病,她却能运筹帷幄,她是一位事业的筹划者、指挥者,能协助我们解决颇多难题。可惜,这些并不十分为人所知,教师名单中并没有她的名字”。  身为“梁思成太太”,投入诸多考察和学术研究并做出重大贡献,却没有头衔也没有名分,这是林徽因一生学研生涯的常态,她不计较,愿做“幕后英雄”,与同人或晚辈分享自己的思考和成果,也不求回报。  中国古建筑学家罗哲文曾是营造学社的年轻成员,他后来对梁再冰回忆,那时自己年纪尚轻,不知道怎么深入这个领域,是林徽因手把手耐心指导,为他选择入门书籍,甚至告诉他最好从哪一行看起。被誉为“敦煌女儿”的常沙娜也是林徽因的学生,那时,林徽因已经长期卧床,她在病床上支一张小桌,稍有力气了就写写画画,把学生叫到跟前,给他们授课。常沙娜21岁设计的中国首块国礼丝巾,就是在林徽因的指导下完成的。  她一生挚爱她所选择的建筑事业。就在文章开头所说的那个1935年的冬日下午,林徽因写给费氏夫妇的同一封信中,她曾许下一个小愿:“亲爱的正清,终有一日我们会在某个地方重逢,对吗?你知道,我想那时我已步入暮年,为了能更好地做些工作,我应该会远离世人和琐事。”  所幸,1942年费正清被派到中国工作后他们又再相见,可是,她未曾如愿走入她所期望的真正暮年,更未能“远离世人琐事”。1955年春,林徽因由于病情急剧恶化被紧急送往同仁医院。就在此前不久,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她为了挚爱的古都北京,为了珍贵的文化遗产,仍然一次次拖着病弱的身子挺身而出,慷慨陈词……命运没有给她更多时间。1955年4月1日,林徽因离世,年仅51岁。梁思成为她设计了墓碑,上面写着:“建筑师林徽因墓。”  《中国新闻周刊》2025年第36期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编辑:王琴】

“升级服务秒办结,申请降级却总被‘踢皮球’。”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回忆起自己一波三折的手机号套餐降级过程,北京海淀某高校学生张倩直言“非常郁闷”。  今年9月初,张倩打算将原有每月59元的旧号码套餐变更为8元“保号套餐”,本以为“就是改一下的事”,却遭遇了种种拖延和推诿。  她首先尝试通过运营商官方App进行操作,但反复查找,只看到“套餐升级”的醒目入口,却找不到降级通道。  无奈之下,她选择拨打客服电话。经多次尝试、长时间排队后,终于接通了人工客服。没想到对方却表示“需上报处理,48小时内回电”,之后的几次沟通中,客服多次劝阻她降级,建议她“保留原套餐”或“选择其他性价比更高的套餐”。-->  为了这次降级,张倩反复接打电话,折腾了大半天,她不解道:“升级套餐和降级套餐明明都是消费者的权利,为什么后者这么难?”  张倩的经历并非孤例。记者调查发现,从手机通信、App会员到云存储等服务,都不同程度存在“升级易、降级难”现象,这让不少消费者头疼不已。  在北京朝阳工作的刘女士也有类似经历。她曾想将自己使用的视频平台会员从连续包年的高级套餐降为基础套餐,却频频受阻。  “App页面上‘升级’按钮永远鲜艳醒目,而‘降级’选项总要翻好几层才能找到,有的甚至藏在‘账户安全’这种完全不相干的分类下。”她告诉记者,当她终于找到入口尝试降级时,系统却提示“当前周期内不支持降级操作,请于到期前3日内再试”。  等到会员到期前3天,她再次操作,界面又弹出提示:“检测到您正在使用多项会员权益,降级后将无法继续使用,建议您保留当前套餐。”多次尝试未果后,她转而寻求在线客服帮助,却发现人工客服入口极其隐蔽,而智能客服反复推送预设话术,始终不转接人工。  刘女士说,后来,她直接在对话框里输入“想要了解更贵的超级VIP套餐”,不到一分钟,人工客服就回复询问“是否需要帮助”,但在她说自己要降级时,对方又用“基础版体验会大打折扣”“超级VIP限时优惠很划算”等理由再三劝说她放弃降级。  记者对10款主流消费、办公及娱乐类App进行实测,发现所有产品均支持用户一键升级会员或服务,付款后立即生效。但进行降级或退款时,没有一个App提供清晰便捷的自助操作入口,无一例外地要求用户主动联系客服处理。  而在实际与客服沟通的过程中,记者往往需要多次重复输入“降级”“退款”等关键词,才能触发相关服务选项。接通人工客服后,对方常以“您已享受的权益价值超过会员费”等话术“婉拒”退费申请,并反复劝说记者再考虑一下。  在西南政法大学数字法治政府研究院研究员郝志斌看来,这类“升级易、降级难”的行为至少侵犯了消费者三项核心权益:“升级键”醒目而“降级钮”隐蔽的设计,刻意隐瞒关键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设置各类降级障碍,变相限制用户选择,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运营商利用不对等交易条件,使消费者无法获得公平待遇,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为何想要降级权限的消费者频频走入平台设计的“迷宫”?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叶刚认为,首要原因在于监管面临挑战。数字平台经济跨地域、跨行业,需多部门协同监管,存在职责交叉与协调成本高的问题,且针对“算法阻碍”“冷处理”等新型侵权手段,现有规则仍显滞后。  其次,平台逐利本性是直接动因。降级服务直接减少平台收入,因此平台有动力通过技术手段设置障碍,例如在算法优先级上将高收益的“升级”任务前置,而将“降级”等低收益需求置后,甚至通过复杂客服流程进行拖延。  再次,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导致维权困难。技术壁垒使得用户难以举证商家“故意阻碍”,加之诉讼仲裁耗时耗力,而单个争议金额通常较小,大多数消费者最终只能选择放弃。同时,消费者力量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维权合力。  该如何治理?王叶刚建议,从立法、行业自律与维权支持三方面协同发力。细化数字服务平台服务变更标准,统一规定合同变更生效规则,例如要求套餐升级与降级均实行“即时生效”或均延至“次月生效”,杜绝差别对待。同时,应明确算法透明度要求,强制平台公开人工客服分配机制、后台变更流程等核心算法逻辑,推动服务规则走向公开化、透明化。  强化行业自律约束。可由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自律公约,明确禁止设置降级障碍,倡导“变更自由、生效一致”原则。建立电信及数字服务平台信用评价体系,将消费者评价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将其与政府补贴、财税优惠等政策挂钩,对屡教不改、恶意侵权的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市场监管部门可设立“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套餐变更类投诉,简化处理流程。针对普遍存在的“降级难”问题,建议各级消费者协会加强社会监督,积极提起代表人诉讼,形成维权合力,扭转个体消费者维权弱势的局面。  郝志斌认为,短期内,应开展专项整治与格式条款清理。市场监管部门可联合相关部门、专家及律师,对通信、互联网领域中涉及合约期限、违约金、生效规则等格式条款进行集中评审,对违规企业及时查处。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行动,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中期来看,须推动制度构建与执法强化。要不断完善通信消费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明确套餐降级的办理路径、时限与运营商责任,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职,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高效、专门的投诉处理平台,确保消费者诉求得到及时响应。  长期而言,应培育诚信文化与提升维权意识。一方面引导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使其认识到尊重消费者权益才是可持续发展之道;另一方面加强消费者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众的依法维权能力,推动形成科学消费、理性维权的社会氛围。  稿件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经纬  本报见习记者 丁  一  本报记者 文丽娟  本报实习生 张  茗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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